10月15日,Conty 宣布推出 V2,其中包括可为不同创作者群体组合不同交付内容与报酬的营销活动。这种安排要求团队谨慎评价同属一个活动、却承担不同职能的工作。
同属一场活动,不意味着所有任务都一样
品牌可以委托一条详细演示、一条答疑内容,以及一条首次介绍产品的帖子。它们都服务于同一个商业目标,却不一定承担相同任务。汇总结果有助于描述整体执行情况。但用同一列数据为创作者排名,可能掩盖每个人实际被要求完成的工作。
问题往往在报告之前就已出现:合作方案只写明格式和数量。“一条视频”无法说明创作者是否需要研究一个问题、试装产品、解释差异,还是激发好奇。缺少这一定义,团队可能事后按从未约定的任务来评价工作。受托负责解释的内容,不应仅仅因为没有表现得像一条扩大触达的引流内容,就被视为失败。
在 Renoir 看来,将三个问题分开,评价会更清楚:交付是否履行约定?受众反应是否提供了与其职能相关的有效信号?是否具备与另一条内容比较的基础?第一个问题得到肯定回答,并不保证第二个也如此。第三个则取决于一些条件;即便手头数据很多,这些条件也可能并不具备。
两位创作者与一盏台灯
设想一个虚构的营销活动:产品是一盏可调节位置、设有不同照明控制功能的台灯。一位创作者的任务是展示她如何布置阅读空间;另一位则受托回答有关控制操作的常见问题,并展示使用顺序。前者呈现一个容易理解的生活情境,后者需要让具体操作变得清楚。
对于场景展示,团队希望确认受众是否明白产品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时机。对于解释型内容,团队希望知道问题是否得到回答,有没有遗漏关键步骤。这些职能应指导准备工作和结果解读。它们不意味着一位创作者不能获得广泛触达,或另一位不能传授知识,而是明确每项交付的主要责任。
发布后,第一条内容获得更多观看。第二条观看较少,但部分评论表示疑问得到解决,也有人指出某个控制操作仍令人困惑。仅凭受众规模宣布第一位创作者胜出,无法说明第二位的解释是否有效。根据评论质量宣布第二位胜出,同样为时过早:发表评论的人可能只代表观看者中的一部分。
团队可以回到内容本身,定位评论指出的问题。如果视频中手正好挡住按钮,使本应可见的操作无法看清,就有了一个关于解释失误的具体假设。如果操作本身清楚,而提问涉及另一款台灯,则需要说明型号差异,而不是自动重拍演示。评论是需要调查的线索,不是最终绩效评分。
报告需要呈现数字形成的条件
比较之前,记录交付内容之间的重要差异:格式、时长、发布时间、已知的受众规模与构成、付费推广支持,以及内容在活动中的位置。这些因素无法解释一切,却能帮助避免轻率结论。经过付费推广的帖子,与仅依靠自然分发的帖子,并不处于相同的观察条件下。
这不要求编造一个能修正所有差异的公式。例如,将结果除以粉丝数,并不会让两组受众等同,也无法消除分发的影响。有时,恰当的结论就是这些内容承担了不同任务,不足以支持直接排名。团队仍然可以决定保留、修正或继续调查什么,无须假装比较能回答超出其能力范围的问题。
在这个例子中,报告可以分别呈现已完成的交付、观察到的信号,以及建议采取的行动。对场景内容,记录可获得的触达数据和关于使用方式的问题;对解释型内容,记录引发疑问的片段及发现的理解信号。如果有访问或购买数据,应说明来源以及它们能够支持何种归因。评论、观看与销售不应相加,仿佛它们代表同一种行为。
下一次投入需要一个明确问题
两项交付都是视频,也不意味着报酬就可以直接比较。准备一段演示,与记录一种日常情境,可能涉及不同的工作。每条帖子的金额描述了一项成本,却不能单独解释受托投入的劳动或取得的结果。决策需要考虑约定范围,以及活动仍待解决的问题,而不是把这个例子变成报价表。
如果团队想知道哪种方式能更清楚地解释控制操作,可以规划下一轮比较,让任务相同、条件更接近。如果想评价解释内容能否补充场景展示,那么问题就变成:两者结合是否更好地回答了受众疑问?看过结果之后再更换问题,会让选出赢家变得容易,却难以学到哪些做法值得重复。
责任也有边界。创作者可能给出了正确解释,但链接指向的页面却提供了令人困惑的产品信息。团队需要调查这条路径,再决定是否将全部结果归因于内容。同样,完成约定范围,也不意味着当素材无法帮助受众时就不能进行编辑调整。分析应定位问题及能够解决问题的人,而不是寻找唯一的责任承担者。
不同范围的营销合作,让团队可以按照每项贡献需要提供的价值分配任务。报告应保留这一逻辑。最有用的评价会说明完成了什么工作、观察到了什么,以及这些信号支持哪项决策。当缺少直接比较的基础时,承认边界有助于改进下一次委托,而不必把不同贡献压缩成同一列数字的竞争。
来源
Renoir新闻与分析。